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校(院)临床医疗、疾病防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3.负责协调相关学院和临床医院开展专业课程见习、临床实习、技能训练等工作。
4.负责并承担校(院)医院管理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直属附属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考核评比工作,处理医疗工作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国家和省临床医学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的培育和申报;负责校(院)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校(院)附属医院分级管理工作,拓展对外合作,协调医疗资源,加强医联体和智慧医院建设,开展直属附属医院间的经验交流和内部合作等工作。
7.负责非直属附属医院遴选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强非直属附院的分级管理,与直属附属医院开展共建。
8.负责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项目、平台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