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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举办《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6-03-23 发布者:李淑倩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73号)精神,3月20日上午,校(院)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举办《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副部长吕虎晓主持,马洪玲部长致辞。

本次培训特邀第一附属医院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刘永梅教授主讲。作为办法起草核心成员,刘永梅教授兼具深厚的政策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授课过程中始终坚持“理论+案例”的教学模式,既有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又有临床实践的针对性。

培训会上,刘永梅教授围绕《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的核心内容,结合近年来省内典型医疗纠纷案例,对办法中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处置流程、各方权责等关键条款进行了深入拆解与细致解读。她重点强调了医疗机构在诊疗规范、医患沟通、病历管理等方面的核心责任,结合案例剖析了诊疗操作不规范、知情同意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及时等常见纠纷诱因,明确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关键节点和实操要求,同时就如何细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强化病历质控、提升医患沟通效能等内容分享了实践经验,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可借鉴、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此次专题培训会的成功举办,是校(院)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有效推动了《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在各附属医院的落地生根。下一步,校(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培训,推动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长效机制,引导各附属医院规范诊疗行为、强化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医疗环境、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校(院)各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处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培训。

学院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青岛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