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校长信箱 信息门户 图书馆 科技查新 邮箱系统 标识系统 网上党校 教育在线 信息公开 English

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清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3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2026年清明、“五一”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院)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医护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广大教职医护员工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新风正气,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院)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医护员工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节礼,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离岗、酒后上岗或在岗不尽责;严禁在落实节日重点工作、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等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发生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纪法培训、警示教育、廉政提醒,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规违纪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弘扬优良传统,倡树文明新风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缅怀、网络追思等绿色环保方式寄托哀思。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校风学风,引领形成崇廉尚俭、文明健康的节日风尚。

 

山东省纪委举报热线:0531-12388

山东省纪委网络举报平台http://shandong.12388.gov.cn/

  

 中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鲁ICP备19027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

总值班室电话:0531-5955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