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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清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2024年清明、“五一”节假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现就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明确廉洁过节工作要求,筑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堤坝。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教育提醒和严管严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医护员工切实增强纪律规矩和廉洁意识,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不准借外出公务活动、开会、学术交流等机会借道旅游,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校(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省纪委举报热线:0531-12388

山东省纪委网络举报平台:http://shandong.12388.gov.cn/

校(院)纪委举报电话:0531-59556606

校(院)纪委监督信箱:jw@sdfmu.edu.cn

中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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